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索引号 : 011337127/2021-393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11-29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咸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根据《咸宁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订《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得到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一、“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一)完成情况
1.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一是积极开展招聘服务。开展“春风行动”、“长江经济带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招聘会,2016-2020年累计举办招聘会1500场,进场企业16000家次,供岗37万个,求职28万人次;建立咸宁智通人才、咸宁高新区企业与县市区就业精准扶贫劳务对接机制,供岗7000余个,求职3000余人。二是扎实开展“双回双创”活动。通过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创业场所提供、创业基地建设、创业培训辅导、创业融资服务、创业项目扶持等方面扶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就近就业,实现从“输出一人、致富一家”的“加法”向“创业一人、致富一方”的“乘法”转变。2016-2020年,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55亿元,扶持创业15891人,带动就业54029人。举办三届“香城杯”创新创业大赛,10家风投公司现场达成上亿元投资协议。同时,优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2016-2020年全市已成立7个创业服务指导中心、7个创新创业超市和多个众创空间,建成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42个,建筑面积27余万平方米,设计孵化容量为4000个,现有在孵企业2800余家,带动1万余人就业;新增各类创业孵化基地7个、返乡创业园7个;成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省级创业学院1家和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2个、返乡创业示范园4个、返乡创业示范项目14个。三是全力开展援企稳岗行动。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人尽快实现就业,完善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完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形成援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落实力度,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经济负担,通过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全市3214家企业享受稳岗补贴9377万元,惠及员工25.8万人。四是强化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提升城乡劳动者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能力素质,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2016-2020年,全市就业创业培训城乡劳动力17.72万人;2016-2020年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643人69.31万元。“十三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80万人,完成目标101.2%。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构建人才高地,人才强市战略稳步实施。一是注重人才培养,助推产业发展。2016年以来,注重打造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经过多年开展选拔推荐各类专家工作,我市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国家和省级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高层次人才、市政府津贴专家、市高层次人才等专家团体已经形成,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培养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特殊人才。举办各类研修班,2016年、2017年先后举办电子商务高管研修班、网络安全高级研修班。二是实施人才激励,丰富评价手段。建立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制度,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由市政府命名表彰,颁发ag凯发国际的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1万人,免征个人所得税,并定期集中组织体检,每年可享受15天的健康疗养。实施咸宁市自主创新岗位计划,每年设置3个咸宁市自主创新岗位,实行岗位、人才、项目相结合,每个岗位时限2年,对企业自主创新岗位聘用的人选,由市政府人才专项资金每年给予10万的专项岗位津贴。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每个项目分别可享受3-5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实施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可以连续5年享受每月80-500元的岗位津贴,并有相应的科研支持。支持企业创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吸引博士后到企业技术创新,合作研究项目由政府给予10万元配套资金资助。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新政。建立以岗位设置为基础职称职数申报机制。完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深化企业特殊人才评价机制。完成中小学教师人员改革过渡。修订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精心组织正高级教师评审。做好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提升职称服务水平。三是项目带动示范,创新引才机制。坚持项目引领,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行业人才紧缺需求,连续3年开展“党政储备人才”,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引进高素质人才60人;连续13年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累计招募高校毕业生1832人,为基层提供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省定“双回双创”工作试点市为契机,以乡情乡音为纽带,大力推进人才回归工程。通过推广“创业咸宁”微信公众号,发布回乡倡议书,开展咸宁籍在外人才座谈会、同乡联谊会、人才家乡行,举办“回归创业”为主题的“香城杯”创业大赛等活动,不断健全“双回双创”长效机制,先后引进1460名大学生、7560名务工人员回乡发展,创办回归企业184家。坚持活动支撑,连续4年举办北京、天津、上海和中国科协“院士专家咸宁行”等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褚君浩、中国工程院彭永臻等10名院士和100余名各领域专家人才,深入我市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技术咨询和科研合作,解决技术难题286个,达成长期合作意向32项。坚持校地合作,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余所“双一流”高校交流合作,签订人才引进、实践基地技术合作协议,引进26名优秀教师来咸任(挂)职,100多名硕博士来咸社会实践,先后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评为“社会实践二星级基地”“沃土计划社会实践基地”。四是聚焦创新创业,做好人才服务。强化党管人才,强化政治引领,抓平台、优服务、抓保障,营造人才安心安业、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人才服务凝聚力不断增强。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专家人才赴红旗渠体验研修班”、学习“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基层一线人才)”获得者王值军典型事迹等活动,引导高层次人才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营造尊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建优发展平台,突出抓好人才超市建设,建成“梦香城•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受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市直、光谷南、赤壁、通山人才超市分别获批省级优秀人才超市,分获80-40万元奖补资金不等。利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联系,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经济发展,崇阳县天南星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发项目得到广泛应用,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3200万元。加快国家级智能机电产业集群人才发展,集群所属企业1名专技人才入围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个项目入围市自主创新岗位计划、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项目。在全市17家重点企业设立“人才发展服务站”,对设站单位人才发展重点予以支持。打造“人才之家”,2年为40名高层次人才颁发“人才绿卡”,为人才提供居住落户、工商登记、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健康保健等一站式精准服务。定期组织人才沙龙、座谈会、专家休假体检等活动,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认同感。2016-2020年全市专技人才总量将达到190012人,其中初级职称94006人,中级职称79178人,高级职称16828人,企业单位68823人,事业单位121189人。
3.推进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扎实推进社保两项制度改革。2016年印发了《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入户调查核实未登记参保单位数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启动上线试行。2017年出台了《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立“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9月1日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新政策。2018、2019年大力开展全民参保宣传活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着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和各类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参保问题,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二是实施阶段性降费。2016-2020年按照国家、省社保阶段性降费政策,为全市企业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额47606.59万元;认真落实免征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为全市企业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58573万元。三是积极落实调待政策。2016年起连续5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9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调待人数为12.18万人,调待后月人均增资123.86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调待人数为3.20万人,调待后月人均增资166.96元。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2018年每人每月103元,涨幅为47.14%。四是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执行“先保后征”政策,为4020名老被征地农民落实保险费5970.3万元,为 509名新被征地农民预存养老保险补偿金1376万元、人均预存2.7万元。五是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20年底,全市有效持卡人数达到294.14万人,持卡入口覆盖率超过100%,签发电子社保卡88.44万张,同时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的应用,完成全市用卡环境改造,实现对电子社保卡移动支付扫码就医、购药功能的ag凯发国际的技术支持保障。
4.激发干事活力,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理顺。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大幅增长,2016年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年人均工资68005元,事业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62867元,2019年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年人均工资为90790元,较2016年初增33.5%;事业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为83406元,较2016年初增长32.7%。二是两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2016年调整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休人员67000余人基本工资(离休费)标准,2018年调整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绩效基准线标准,涉及全市2582家单位,66780人。本次调标人均增资300元。三是督促市直和县市区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2016至2019年,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出台《关于落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10号),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人员发放未休假报酬,累计审核备案未休假人员报酬约1000万元。同时,督促县市区按省文件精神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把省、市领导对干部职工的关心落到实处。四是推进试点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先是出台《咸宁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咸安区、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将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纳入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实行薪酬总额控制,分配灵活,单位自主权加大、考核突出公益性。
5.严格执法维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16年成立了由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部门组成的咸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2019年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明确攻坚目标,推进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协商工作有效开展,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十三五”期间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92.3%。不断健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集体合同,规范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公示、履行和备案工作。二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等专项检查。“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预计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2400件,涉及农民工约4.5万人,涉及金额约4.2亿元,为农民工追回工资约4.1亿元;接待来电约1.3万人次,接待来访约3万人次。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单位(个人)3家。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动认领重大欠薪项目。分管政法、安全、公安和人社工作的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治欠保支”工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谁关联、谁负责”的原则,将“清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劳动保障征信体系建设。坚持企业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与诚信等级评价相结合,全市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051户,涉及劳动者6.27万人。五是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坚持企业年审与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分片与分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256户,涉及劳动者15.32万人。六是加强劳动仲裁调解。2016-2020年全市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730件,结案4261件、结案率90.1%,调解结案2557件、调解率60%。
(二)目前发展现状、发展基础和优势
1.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将“两率”考核纳入县市区政府考核范围,通过搭建企业与广大求职者供需平台,全力稳定扩大就业。
2.统筹推进就业培训,就业技能不断提升。注重培训基础建设,加大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建设,通过培训补贴政策引导充分发挥培训机构作用,为农村劳动力提供面对面的免费技能培训服务。全市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63家,培训师资1120人,开设数控、模具、焊工、电子电器、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129个培训专业。围绕本地特色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开展好本地紧缺、就业前景好、培训周期短的专业培训,帮助贫困劳动力掌握一定职业技能,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自主创业脱贫,为方便广大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培训,采取“送培训下乡”方式办班到村、培训到户、技能到人。
3.全面落实社保政策,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推进全民参保扩面,着力资源和力量整合,加强政策宣传,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着力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和各类新业态就业群体的参保问题,提高全市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用人单位开展社保登记、据实申报缴费。夯实参保缴费基数,严格执行缴费基数政策,做到据实申报、据实核定、据实征缴,有效防范了用人单位少报、漏报、瞒报行为。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加快推进参保进程,启动实施准备期结算,稳妥推进职业年金归集运营管理。大力支持企业发展,社保降费率政策稳步实施。加强降费政策宣传引导,降费政策平稳顺利实施,2016-2020年为全市企业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额47606.59万元。2020年因疫情为全市企业免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58573万元。
4.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经办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编制发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明确办事指南,承诺“只跑一次”事项,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鼓励引导,推动就业、失业登记、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网办率不断提高,办事流程更加便民利民。
5.加强经办风险管理,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持续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健全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完善操作规程,强化管理职责,聚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化解了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社保基金实现安全运行。
6.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人社队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大系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素质,强化激励约束,打造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经办队伍。
(三)存在主要问题
1.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既有地区、行业之间的不匹配,也有人员素质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高层次研发人员、高技能工人和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不足,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需求量较大,技术要求较低的普工由于薪资待遇相对较低,本地青壮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多,也存在招工困难问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大龄低技能劳动者、缺乏技能的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贫困劳动力就业难度相对较大。同时部分企业由于工作环境较差、岗位质量不够、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劳动时间过长、职业发展等问题,面临人才流失困境,高素质、综合性、技能人才紧缺,“招工难”“留人难”逐步凸显。
2.重点群体就业难度增大。高校毕业生岗位需求与毕业生求职预期存在偏差,出现“慢就业”等新情况,特别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农民工和基层群众就业创业困难,大学生延迟毕业求职就业更加困难。受就业技能、身体状况、年龄偏大、就业意愿的影响,“4050”人员、残疾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就业难度较大,再就业总量压力加大。就业扶贫任务十分艰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的任务依然繁重。
3.专技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不强。一是人才总量偏少。目前我市专技人才占人口的比例为0.06%,每万人中的专技人才拥有量为634人,属于偏低水平。二是人才分布结构不合理。专技人才集中在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行业和事业单位,企业中工程类的专技人才匮乏。三是人才创新能力不强。近几年虽然我市经济发展较快,但主要靠投资拉动增长,企业的成长也主要是扩大规模,自主创新、自主研发能力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在政府主导的公共服务性事业单位缺乏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农村基层医疗、教育、文化和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人才匮乏现象更加突出,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这些问题集中反映了我市人才队伍还存在创新能力不强、人才资源开发力度不够。
4.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还未形成,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制度不完善,致使人才流动不畅、活力不足。有些单位剩余人员难以消化,专业人才难以引进;有些人才施展才能的舞台及发展空间有限,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二是人才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综合功能较弱。人才市场所发挥的作用还处于低层次不健全状态,市场化的人才配置模式没有形成,人才主要流向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人才“先天不足”。人事人才的个性化服务功能较为缺乏,满足不了部分企业的人才需求,尤其是各用人主体对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需求。三是人才投入不足,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人才投入渠道单一,主要靠政府财政投资和个人投资,企事业单位人才开发投入不足,继续教育经费比例偏低。
5.人才引进难留住难依然存在。尤其是企业,难以引进人才,即使引进人才也难以留住。一是缺乏薪酬性价比优势。尽管有的企业开出的薪酬看起来比较高,但其性价比、综合比较优势远远低于大城市;二是缺乏环境优势。环境包括硬环境和软环境。前者诸如经济欠发达、产业规模不大、产业平台匮乏,没有形成工业发展的上下游产业链,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由于人文环境和历史背景等客观因素,社会在人才认识上滞后,提供综合社会服务能力弱。三是缺乏心理期望值优势。多数大学生和专技人才认为,如果在咸宁就业创业,一眼可以望到几十年后。而在大城市比如说武汉,有梦想有机会,尽管不确定机会大也有风险,可是却符合年轻人爱做梦、爱拼搏的心理预期。四是缺乏人才信息和平台建设。相关专业人才基数少,选择面窄,缺乏有效的对接渠道和平台,缺少高端人才引进的渠道。企业内部机制和地方政策导致留住人才困难,政府、企业缺乏对高技能人才的科学评价与督促激励机制,人才引进方面的既有优惠政策不落实等等。
6.扩面征缴难度在加大。一是外部环境影响较大。当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增长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增加,再加上长期积累的矛盾与新问题新挑战交织叠加,经济下行压力将不断加大,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加大,直接导致企业经营更加困难,部分中小微企业甚至处于半停产状态,社会保险扩面空间进一步压缩。二是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带来的严重影响,而且还会持续较长时间,因此给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三是部分企业和参保人员参保意识不强,有些地方受到行政干预,将降低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作招商引资优惠条件,要求降低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基数,给全员参保、据实核定带来很大阻力。
7.社保基金收支矛盾突出。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等因素影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持续加大。一方面扩面征缴空间收窄,低收入人群中断缴费现象普遍,小微企业职工、个体户、新业态从业人员收入不稳定且总体水平较低,缴费负担相对较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为了温饱中断缴费。另一方面随着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和待遇水平逐年调增,基金刚性支出加大,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撑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8.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市社保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加强社保公共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探索网上办事,经办服务不断提质增效,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社会保险还没有实现省集中,与群众的需求不相匹配。
二、“十四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努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实现咸宁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坚持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目标,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经济社会中的促进作用,努力实现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相协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与社会公平相适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与实施人才强市相统一,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为咸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健全完善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人才、人人爱才惜才、人人渴望成才的良好氛围。
——坚持协调推进,精准施策。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各方面工作,努力保持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持续提升,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服务能力方面的障碍和“短板”问题,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方面协同发展。
——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大力加强人社公共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全面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努力搭建公共服务信息网络系统,完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现人社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
(三)发展目标
1.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十四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二是统筹推进就业培训,以技能提升促就业。“十四五”期间,全市人社部门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8万人。三是全市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万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0个、返乡创业基地(园)6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5亿元。
2.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期末,每年为全市各经济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到2025年末拥有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2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五年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的技能型人才3万人以上。到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4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4:5。
3.打造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社会保障范围全覆盖、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
4.实施更加高效的便民经办服务。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重大举措,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进系统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保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一窗”通办;深入推进“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积极推广23℃人社服务,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促进窗口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尽责担当的工作氛围。
5.构建友好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线上办案率达到95%以上。
(四)发展思路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党组决策部署,聚力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新发展理念,把稳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做好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扶贫攻坚、行风建设等工作,助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推进我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优先位置,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
2.着力构建技能培训体系。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突出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推进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能力,落实好企业培训补贴政策。增强职业院校培训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培训机构辅助作用。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打造就业技能培训与企业岗位需求同步、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步,促进培训实现供需对接。结合农村劳动力数据和农村贫困劳动力数据,摸清培训需求,优化培训专业设置,提升培训质量。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在线培训平台,着力缓解人岗不匹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和破解培训对象工学矛盾。加强培训政策宣传,依托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开展有针对性宣传,发挥网站、新闻媒体和微信平台等,发布培训相关信息,引导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
3.加大返乡创业扶持力度。成立返乡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示范项目奖补、返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返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以及返乡创业明星评选、返乡创业担保贷款等,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创业的扶持力度,营造浓厚的返乡创业氛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作用。
4.实行多元化技能人才培养。鼓励城乡“两后生”教育培训,以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为主,全市中等职业院校年招收城乡两后生500人以上,开展劳动力预备制培训,达到当年本辖区内新增“两后生”消零。毕业生“双证率”达90%以上。引导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本地特色,每年对有输转需求的农村劳动力组织开展1个月左右短期劳务品牌技能培训。提升企业在岗人员技能培训,每年开展企业新录用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同时,在有条件的企业持续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度各县区至少推荐1家技能大师工作室参与市级评审,同时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力度,每年为全市各经济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
5.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自主创新岗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推进人才超市提档升级,优化人才绿卡制度。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南鄂高技能英才”支持计划,充分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培养各类人才。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基层人才进分类分级职称评审,为乡村振兴注入原动力;建立分类分级职称评审制度,完善职称政策体系建设,强化职称评审监督管理,实现职称申报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加快职称工作信息化改造建设,将全市高、中、初级职称申报统一纳入信息信息化管理,努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 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优化创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顺利推进。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管理体系,健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队伍,推动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6.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根据改革总体要求,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优化工资结构;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巩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效;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对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7.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开展精准扩面,严格落实社保降费政策。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有序推进工伤预防项目管理,积极开展重点领域工伤预防工作。
8.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大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推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工资等“四项制度”全覆盖,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大力防范化解重大劳动关系风险,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管理,强化高温津贴和女工保护,做好集体合同备案工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定期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方式,开展要素式办案模式试点改革,完善多元处理机制,实现“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全覆盖。
(五)发展重点
1.深入推进“双创”活动,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门槛高”问题。加大创业资金支持,更大力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范围,拓展增信渠道,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简化创业担保贷款申报程序,扩大反担保人的范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等满足条件的人员均可担保,并推动按1:5比例放贷到位,推动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
2.加强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向创业平台聚集,并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一条龙”服务。
3.加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并适当引进社会资本,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服务功能,力争硬条件服务向省会城市及发达地区看齐,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的创业环境和便利平台,引导和扶持更多人员返乡创业。
4.强化就业扶持政策落实。持续释放就业补贴政策红利,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拓宽政策覆盖率。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围绕补齐民生短板拓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大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高效毕业生社保补贴宣传和落实力度。
5.加强职业技能建设。一是创建湖北品牌技工院校。深入推动技工教育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我市技工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旨在促进技工教育从“广覆盖”向“高质量”迈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和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二是打造世界技能大赛两个基地和湖北省机械行业机器人职业技能鉴定站。依托湖北省南大门,湘鄂赣小三角主要城市,为促进我市技能竞赛水平再上新台阶,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发展实现新跨越,在已有的实训基地基础上,拟建世界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管道与制暖项目集训基地、鄂东南地区机器人大赛基地和湖北省机械行业机器人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升职工的技能水平,推动地方企业、地方经济,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6.大力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以提高创新能力和优化结构为核心,以培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大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专业、产业分布和高、中、初级比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扩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规模,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完善新时代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程。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改革,加快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提升教育、卫生、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
7.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坚决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依法实施扩面,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参保工作。落实“三险一单、一票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建立参保缴费与保险待遇挂钩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力度。
8.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严格执行社会保险降费政策,夯实缴费基数,规范缴费行为。进一步完善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积极完善转移接续信息化平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努力提升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确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9.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打击非法用工,加大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检查力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发展举措
1.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2.大力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培训和见习,全面提高就业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条件,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逐步融入城市,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完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形成援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3.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力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脱贫劳动力等城乡劳动者,紧盯市场需求加大新产业、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结合咸宁五大产业发展需要和适应本地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紧贴重点产业和技能人才紧缺产业和工种,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建立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培训工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通过新型学徒制、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增强新招员工和转岗职工的适岗能力。通过岗前培训、脱产培训、技能竞赛等措施,提升职工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能力素质,打造新型技能人才。
4.努力造就高素质的专技人才队伍。一是突出培养造就创新人才。围绕我市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着力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具备持续研发能力,具有国际国内行业领先水平的创新人才;大力实施新时代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二是大力开发经济社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不断充实壮大产业人才队伍。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为我市各类产业培养一批技能型人才;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着力培育一支有战略开拓能力、国际竞争力和现代经验管理水平的现代企业家。三是统筹推进专技人才队伍建设。以培育名工程师、名教师、名医师、名农艺师、名文艺人才为龙头,扎实推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统筹城乡发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实用复合型人才开发。
5.积极拓展创新创业的事业平台。一是以优势产业集聚人才。按照企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现代物流等产业,以产业发展吸纳集聚优秀人才;不断集聚旅游产业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快科技创业园、各类企业孵化器建设,努力打造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基地。二是以创新平台集聚人才。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加大扶持激励力度,扎实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建设,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引进博士后和出站留用工作力度;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引导和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和产学研基地,全面推进人才、智力、成果整体引进开发,多形式集聚、使用人才;鼓励企业采用飞地方式建立研究院所,大家科研投入,开展自主创新。三是以完备的扶持机制集聚人才。建立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创业优惠政策,建立多元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体系和融资平台,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安心创业。
6.优化各类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选用机制。建立和完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大胆使用各类优秀人才,推动人才在锻炼中成长,在成长中创优。二是完善导向化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和实施要素参与分配,鼓励各类人才的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与收益分配;加强对特殊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激励,以一流的待遇把各类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吸引到咸宁来创业,把先进技术、专利成果找引导咸宁来转化;加大各类优秀专技人才评选奖励力度,做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地位、一流报酬,充分激发人才活力。三是打造人才品牌项目。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7.加强对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入研究探索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下,如何发挥好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政府综合管理上准确定位,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要根据人才工作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要求,加强人社部门人才工作机构配置,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治站位,把人才资源放到党执政兴国的根本性资源高度来认识,树牢人才“第一资源”意识,把握住人才这个最需培育、最有潜力、最可依靠的优势,打造人才聚集“洼地”,以人才优势助力打造我市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以此赢得竞争、赢得未来。引导全社会进一步确立人才资源是战略资源、第一资源、人才投资是最有效益的投资理念,营造崇尚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三是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政府、人社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目标管理,推动人才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发展。
8.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工作的支持,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9.加快构建覆盖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把社会保障体系与提高保障能力并重,更好的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做好城镇职工参保工作,进一步细化措施,优化服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参保扩面力度,认真总结参保扩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千方百计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国家要求要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缴费政策、待遇政策、基金使用 、基金预算和经办管理实现“六统一”。
10.强化行政执法和争议仲裁调解力度。优化举报投诉机制,畅通群体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实行一站式维权服务。大力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冬季攻坚”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协商调解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平台建设,促进调解仲裁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11.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围绕“一流机关、一流团队,一流业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实施系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系统干部队伍。
(七)重大项目、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改革举措及重大事项
1.就业服务工程项目
(1)鄂东南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在咸宁高新区建设一个“一条龙”服务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返乡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各1个。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孵化项目办公空间150个,可容纳100个左右返乡创业项目或创业团队,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入孵创业项目中初创型项目不少于50%,孵化成功率达到50%以上。项目投资规模达1亿元,资金来源主要为中央投资和自筹资金。场地采取租赁方式。
(2)咸宁旅游(索道)技工学校温泉校区实训设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宁城区,拟于2021年开工,2021年竣工,项目投资16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其它投资600万元,项目建设包括实训车间2个、教职工宿舍楼1栋,以及电子电工、索道实训设备等。
(3)咸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项目。围绕“武咸同城”发展方向,与国家级产业园——中国武汉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紧密合作,按照“一园多区、一区多点”的发展规划,以“立足咸宁、辐射全省、面向全国”为目标,坚持“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创新示范、培育市场”的战略定位,依托咸宁高新区,为全市人才引进和企业用工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着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园区选址为高投集团人才公寓项目(原甘鲁棚改项目),商业楼1号楼和11号楼,园区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总面积约20000平方米。拟于2021年开始筹备规划建设;2022年建成投入使用;2023年集聚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30家以上,满足全市80%以上的人才和用工需求;2025年,达到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标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数量3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网络配置人力资源比例达到80%以上,具备就业创业服务、见习实习、档案管理、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功能),预计实现年税收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4)通城县公共实训基地。在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建设用地2.9177公顷的公共实训基地,涵盖先进机械与涂附磨具制造实训中心、现代服务业实训中心、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食品与药品检验实训中心、制冷技术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等八大基地,建设期限为2020年1月-2023年12月,预计投资规模10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6000万元、通城县政府配套资金4000万元。项目建成可提供机械与涂附磨具制造、现代服务业、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信息与影像技术、汽车修理技术、药品检验营销种植、建筑工程技术等职业培训服务,提供15职业(工种)的实训,能容纳2000名学员同时实训。项目的实施将填补通城县目前没有公共实训场所的空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极大提升通城县公共职业培训的硬件设施,促进地方经济及社会发展。
(5)湖北崇阳三新职业技工学校(开放性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地位于崇阳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用地200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配套设备10000台套。项目涵盖12个职业(工种)技能训练基地、8个创业孵化平台和10个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周期为2020年1月-2022年12月,预计项目投资2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崇阳县政府配套资金5000万元、民间吸纳投资5000万元。项目建成能够实行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模式,达到每年技工学历教育招生1000人、技能培训6000人的办学规模,将全面提升崇阳县“人才-就业-创业-产业”一条龙服务水平,实现技能人才培养、创业孵化、人才供需等方面服务全省、示范全国的目标。
2.就业扶贫项目。积极落实国家扶贫政策,争取政府支持,依托讲诚信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十四五”期间拟在咸宁高新区及各县市区经济开发区每个地方开办1-2家帮扶车间,解决城市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就业问题。
3.智慧人社服务平台项目。在咸宁市下辖6个县市区的12个乡、51个镇、6个街道,1049个行政村部署智慧人社自助服务终端设备1200台(6500元/台),预计建设资金780万元(含服务平台开发建设资金),网络租赁费用500万元(每年度100万元),合计项目建设费用1280万。建设“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的智慧人社服务平台项目,打造社会保障卡广覆盖、跨领域的综合应用平台,健全社保卡便民服务体系。平台充分应用社保卡身份凭证、信息记录的功能,广泛拓展“人社业务+金融服务”功能,可实现如下五大功能。一是通过部署集社保、就业、金融服务、医保应用于一体的智慧人社服务终端设备,搭建服务群众的线下服务平台,以社保卡为载体和媒介聚合人社相关政务事项,提供查询、缴费、生存认证、就失业登记、就业招聘等一站式便民服务。二是依托互联网和金保工程专网,广泛将设备终端铺设于社区、乡镇、行政村,城乡居民以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为主要凭证,可以在电脑或手机终端实现社保医保查询不出村、招工找工不出村、个人缴费不出村。三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向上集中,通过统计分析就失业登记数据、招聘数据、社保缴费数据等,为人社服务提供决策依据,便于宏观政策的及时调整。四是可利用政务大数据以社保卡、电子社保卡为主要身份凭证加载公安、税务、民政、公积金、水务、电力、燃气等业务部门常用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社保卡金融功能实现居民就近办理税务、水、电、燃气费等生活缴费事项的自助办理。五是后期可根据平台建设情况,将业务延伸至物流、电商,实现农副产品销售不出村、物流寄取不出村等服务。
4、咸宁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级集中项目建设。按照部省文件要求,在2021年完成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省统一。一是完成省集中配套建设。按照省集中系统上线切换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省集中市级配套应用系统改造升级,同时本地遗留应用,政务公共服务应用继续对外提供服务。二是建设市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企业职工数据汇聚和回放,为地方政府及监察审计、业务经办机构等对社保数据的监察、审计、测算、统计提供数据支持。三是搭建数字人社一体化管理平台。综合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建设数字人社“一张图”可视化平台,为人社智能化监督及科学化决策提供大数据依据。四是建设基础支撑平台。对人社电子业务档案系统改造升级,做为全省集中系统中电子业务档案系统的市级节点存储,支撑全市电子业务档案系统运行。
5、咸宁市人社干部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为进一步提升人社部门对干部人社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水平,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市人社局保管的市直96家单位约3000余册在职在编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扫描、高清处理、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加工等工作,并建立市人社局干部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4.人才战略工程
(1)专业技术人才培育提升工程。依托高等院校和规模企业,建立一批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分类制定政治理论、国情形势和业务进修计划。综合运用国家、省、市各种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我市急需紧缺人才。
(2)优秀人才引进聚集工程。聚焦我市重大战略、重点产业、重要领域发展,推进“南鄂英才计划”,引进高端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3)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工程。持续开展“院士专家咸宁行”活动,推动我市优势企业与外地高校、科研院所和院士专家开展合作。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引进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到产业一线开展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凝集人才的主体作用。
(4)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保障工程。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做好国务院津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和市政府津贴专家、市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弘扬爱国奉献精神,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做好人才服务,完善优化“人才绿卡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才重才、人人爱才惜才、人人渴望成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