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ag凯发国际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勤于学习,勇于担当,硬化规矩,优化服务,聚力保障改善民生,聚焦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奋力开创新时代咸宁人社事业新局面,为咸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绿色崛起发展战略,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支撑。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湖北就业提升计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政策,不断扩大政策知晓度,努力扩大就业补贴政策覆盖率,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加快就业资金审核全程痕迹化、信息化、规范化,强化就业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在5.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科;责任单位:就业局、规财科、职建科、人才服务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深入实施“我选湖北·志在咸宁”计划。全力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心组织、积极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和校园招聘活动,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咸就业创业,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9000人。大力推进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修订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管理办法》,加快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建成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00个;精心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市内外高校双向合作、无缝对接,千方百计做实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完成大学生实习实训10500人的目标任务。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建设就业见习基地20个,切实做好就业见习工作。扎实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和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资格审核、面试、人员调剂、培训、上岗等服务工作。(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局、人才服务局;责任单位:就业科、职建科、专技科、事业科、人事考试院,市公务员局)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坚守底线、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转移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去产能分流职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强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加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力度,争创国家级、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科;责任单位:就业局、事业科、职建科、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军转科、人才服务局,市公务员局)
(四)推进就业扶贫攻坚行动。建立岗位开发、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权益维护“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开展“技能脱贫专项行动”,实施就业精准帮扶,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科;责任单位:就业局、职建科、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
(五)大力鼓励扶持创业。修订完善《关于实施香城创业计划、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咸宁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取得新突破,着力破解创业融资难题,充分释放创业政策红利和新活力。深入实施农民工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创业服务能力。精心举办第三届咸宁市创业大赛,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广泛营造大众创业的浓厚氛围。(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科;责任单位:就业局、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人才服务局)
(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化解产能分流人员、家庭服务业等领域的专项培训,实施重点群体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组织参加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完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就业培训监管制度化、信息化、动态化、常态化。(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科;责任单位:就业局、职建科、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
(七)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互联网 就业服务”平台,推广服务对象自助服务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会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组织参加2018年全省人力资源就业创业博览会;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培养、引进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营数据库,全方位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局;责任单位:就业科、专技科、行政审批科、人才服务局、信息中心)
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八)落实“湖北社保共享计划”。深入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巩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依法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落实调整社保费率政策,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养老科、稽核局;责任单位:医保科、养老局、医保局)
(九)深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经办管理,做好参保后续工作,适时启用新办法计发待遇,解决好“老机保”、乡镇人员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做好改革进程中的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养老科;责任单位:养老局、稽核局)
2.落实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养老保险国家顶层设计方案,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准备工作。完善企业养老保险政策,规范养老保险统一补缴条件、补缴办法,从严把握补缴行为。规范统一退休条件口径,完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制度、经办规程和业务系统,创新认证方式和手段。完善企业年金办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落实职业年金制度。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拓宽金融服务渠道,优化“助保贷”业务工作流程,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缴费困难问题。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养老科;责任单位:养老局、稽核局)
3.统筹做好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按政策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按规定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确保各类参保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养老局;责任单位:养老科)
4.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实行新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制度,加快推进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工作。(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养老科;责任单位:养老局、稽核局)
5.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在依法推进应缴尽缴、应收尽收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加强支出管理,切实防范基金风险。(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养老局、稽核局;责任单位:规财科、养老科)
(十)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1.健全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完善协议管理内容,加大对乡、镇、村等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力度。全面推行医保智能监控,推进智慧医保服务平台建设和定点机构终端改造接入工作,完成市、县两级医疗行为智能监管应用部署。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有关待遇政策,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业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管理,并全面实行市级统筹。完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工作,重点解决农民工和“双创”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健全医疗保险风险控制第三方评鉴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网上结算工作。(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医保局;责任单位:医保科、局城乡医保整合办、信息中心)
2.推进医改相关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改革,出台医保ag凯发国际的支付方式改革文件,全面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ag凯发国际的支付方式改革,年底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50个。完善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支付政策,配合做好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解决恶性肿瘤晚期患者等人群的关怀、康复、护理问题。(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医保局;责任单位:医保科)
(十一)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研究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落实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完善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制度。落实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政策,准确确定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分类,科学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适时进行单位费率浮动。建立工伤保险基金预警制度,有效化解工伤基金风险。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基金反欺诈制度,强化法律手段确保基金安全。加大工伤预防力度,扩大工伤保险预防的社会宣传效应,有效避免和减少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按规定动态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适时启动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建筑业固定职工、新开工建筑项目和在建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将交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工伤保险网上经办流程,实现线上线下登记备案、受理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送达,提高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效。(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医保科;责任单位:医保局、稽核局、信息中心)
(十二)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实现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就业局;责任单位:就业科、规财科、稽核局)
(十三)做好社会保险精准扶贫工作。落实特殊困难群体社会保险资助参保政策,确保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按省要求进一步调整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医疗保险待遇,对标落实各项政策待遇。加大社会保险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进村入户上墙宣传活动,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政策知晓率,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局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办公室;责任单位:养老科、医保科、养老局、医保局、稽核局)
三、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十四)加强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各类专家推荐选拔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服务激励工程,推进“南鄂英才”计划,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实施“人才绿卡”制度,集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实施 “咸宁市自主创新岗位计划”,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择优资助8—10个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研发能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提升工程,培训培养1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举办医养结合人才高级研修班。推进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设,创建一批省级优秀人才超市。加强博士后基地建设,加大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力度,重点引进医药研究、机械制造、生物技术、茶产业和光电材料等高端人才,启动合作研发项目。做好各类专家服务工作。(牵头领导:刘峰;牵头单位:专技科)
(十五)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拓展职称服务范围,增强人才评价自主权。明确职称评价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教师、乡村医生扶持计划。对业绩突出经济类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符合相应学历资历要求,对其是否已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作要求。全面修订我市各系列高、中级评委会量化考核标准。强化职(执)业资格考试监管。(牵头领导:廖白龙;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职称科)
(十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厅市合作共建咸宁技能强市备忘录。组织开展“技能中国行2018—走进湖北”系列活动咸宁各项工作,引进一批高技能人才。组织参加“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举办咸宁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加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稳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咸宁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技工院校建设,推行“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支持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争取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全面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制度,加强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实施技能脱贫行动,确保建档立卡“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完成率100%。弘扬“工匠精神”,加大高技能人才宣传表彰力度。(牵头领导:刘峰;牵头单位:职建科;责任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七)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突出政治标准,积极推进公务员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科学开展公务员考录、遴选、调任、培训等工作,大力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挂职锻炼、交流任职。加强与韩国义王市的公务员互派交流。贯彻落实国家、省即将出台的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继续推进县以下“双职并行”制度落实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加强公务员履职尽责监督和懒政怠政问责,规范公务员职数管理、表彰奖励等工作。做好公务员记功奖励和全国第九届、全省第三届“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工作。(牵头领导:龚志平;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
(十八)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进以聘用制、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等配套制度。优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程序,探索通过考核择优、一事一议等办法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组织开展2018年党政干部储备ag凯发国际的人才招聘。依规开展一般性公开招聘,坚持考用一致,改进考试方法。加强考官库建设和管理,开展考官培训,为用人单位公开招聘提供面试考官选派、专家测评等服务。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指导和监管,分行业完善岗位设置管理,配合指导卫生、科技、文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办事流程,研究改进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办法(牵头领导:刘峰;牵头单位:事业科;责任单位:人事考试院)
(十九)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持续推进阳光安置机制,全面完成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随调家属安置任务。创新方式方法,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开展关爱活动,严格落实慰问帮扶政策,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市军转办;责任单位:军转科)
(二十)加强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全面从严治考,落实考试安全责任体系,着重加强大型人事考试安全管理。坚持以服务考生为中心,推进考试基地、标准化考场和信息化建设。按照高质量高素质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牵头领导:刘峰;牵头单位:人事考试院)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二十一)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按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做好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审核备案工作。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出台地区附加津贴准备工作。督促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牵头领导:刘峰;牵头单位:工资科)
(二十二)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市直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严格审批制度,加强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管理。(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
六、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进一步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贯彻落实高温津贴政策,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科;责任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十四)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多元处理机制和裁审衔接机制,推进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年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互联网 调解仲裁”工作,推广调解仲裁网上办案系统应用,实现调解仲裁办案系统全覆盖,全年线上办案率80%以上;继续开展“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活动,有效预防、排查和化解企业劳动争议;依法加强仲裁案件处理,全年仲裁结案率90%以上,仲裁终局裁决率35%以上,持续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大力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责任单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十五)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劳务派遣、带薪休假等专项清理整顿行动,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用工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定期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突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推行网上书面审查。进一步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和案件查处工作,确保结案率97%以上。全面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力量,加快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责任单位:法规科、稽核局、医保局、相关科室单位)
七、全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保支工作
(二十六)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压实清欠保支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继续实行“四个一”包保机制,完善部门协调配合、多方发力机制,健全定期会商、定期督查制度。继续做好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
(二十七)强化清欠保支源头治理。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实现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指导、督促各地、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实名制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力争覆盖率85%以上。(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二十八)联合开展专项排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加强欠薪排查,发现和解决一批欠薪隐患,集中整治欠薪违法行为。(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
(二十九)加大“两法”衔接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财产保全等制度。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
(三十)实施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落实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实行社会公布,对欠薪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欠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牵头领导:吴国龙;牵头单位: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局)
八、夯实综合性基础性工作
(三十一)加强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工作。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咸宁人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强化统计数据管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实施细则,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全面建立“两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行为。启动“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力度,扎实开展基金监督专项检查。(牵头领导:廖白龙;牵头单位:规财科;责任单位:养老局、医保局、稽核局、相关科室单位)
(三十二)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 “互联网 人社”2020行动计划,以“一网覆盖、一窗办理、一次办好”为目标,推进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拓展社保卡服务应用功能,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共享、流程再造、资源整合。建设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初步形成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公共服务模式。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系统上线运行,逐步实现信息化手段代替人工征收模式。与省厅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平台、资格认证系统和生物特征库对接,通过生物和信息技术实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方便待遇领取人员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加强12333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牵头领导:熊新元;牵头单位: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就业局、养老局、医保局、稽核局、相关科室单位)
(三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理工作。做好信访维稳和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人社政策进万家便民服务活动。统筹抓好目标管理、机要保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档案管理、机关工会、后勤保障、精准扶贫、老干部服务等工作。(牵头领导:廖白龙;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法规科、机关工会、后勤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单位)
九、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
(三十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四个合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有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支部主题党日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办时代湖北讲习所(咸宁)人社讲习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升组织力,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牵头领导: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单位:人事科(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十五)全面深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办法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深化“三办五问”工作机制,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落实之风,推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效能持续提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牵头领导:局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单位: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办);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