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ag凯发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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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27/2023-0412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司法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人社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0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为咸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树牢依法行政理念,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系列纲领性指导文件。二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截至目前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4次。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在大科室改革中,我局原有14个科室合并为11个,政策法规科继续单列,定编2人,现有正式干部2人。自2010年成立以来,连续12年聘请一名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有效杜绝了潜在的违法行政隐患。2022法律顾问审查、修改合同6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2份;审查行政决定文书3份;审查、修改法律文书、请示报告、公告、往来函件等2份,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邀请法律顾问讲解《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法治素养、凝聚法治共识;主要领导带队赴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同时指导各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填报;全面梳理、集中编制和宣传发布人社惠企利民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印制《咸宁市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宣传手册》,结合遍访企业解难题”“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局党组成员实地走访四上企业3家,我局124名干部实地走访了414家市场主体,收集问题340个,做好宣传解释解决问题292个,通过反馈协商解决问题48个,向4个市直部门去函,请求协助处理问题4个。市营商办反馈其他四上企业涉及人社部门问题5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深入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本领,今年七月举行全市业务技能练兵大比武,形成全系统业务素质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重新制定《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除研究干部等重大人事安排议题外,在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资金开支和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时,明确要求局法规科负责人列席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明确要求法规科负责人会同局法律顾问认真依法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均暂缓决策。截至目前向派驻纪检组报送重大决策1项。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规定,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继续有效9件,失效6件,废止1件,拟修改2。同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率100%,无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法文件事件。三是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由局人事(党办)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经向市委办报告,我局2021年党内规范性文件0件。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力兑现疫情期间助企发展政策。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为全市7209家企业减征社会保险费11846万元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保费和返还失业保险金政策,全市缓征236家困难企业社保费3289万元,返还3041家企业失业保险金3338万元,一定程度上为企业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37件,办结37件,办结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46起,办结335起,办结率75;行政处罚案件0个,根据市人社局权责清单本单位没有行政强制职权。三是着力推动劳动仲裁和工资支付保障工作。2022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市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93件,处理1306件(含上年度未结案件37件),结案率98.2%,同比增长1.5%,调解结案1536件(含案外调解530件),调解率83.7%,同比增长13.1%。全市各级仲裁办案机构年度结案率都达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均超过省厅规定的计划指标。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20224月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人工分账制度、总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市住建局建工处自4月起联合对市直在建项目落实各项制度情况进行月巡查。每月对项目落实各项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截至1125日,我市在建项目实名制覆盖率、工资专户开户率、银行代发率、工资保证金缴纳率、维权告示牌覆盖率、实名制更新率在省根治欠薪系统上分别为100%100%100%100%100%63.79%(全省平均水平为38.81%)。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和联合惩戒制度。已出台《咸宁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联合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等20家单位共同出台《咸宁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格局。是制定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工作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标准(试行)》(鄂人社发20211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咸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4,其中首违免罚清单1不予处罚清单1从轻处罚清单2项。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自我纠错,初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分工的通知》,随文件下发《市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人社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均进行了在局门户网站、信用咸宁和办公场所等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示;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计划建设行政执法记录专用场地,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均在局ag凯发国际官网上进行公示,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起。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使用省级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内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该系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人社部门7项事项清单全部认领;抽查对象名录库使用市场监管局名录库;检查人员已录入本局所有执法人员69人。6月,与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咸宁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三是依法做好行政争议处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精神,切实加强案件防范和分析处理工作,主动与市司法局、法院、省人社厅沟通联系,争取重视支持,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和应诉案件。对复议撤销和判决败诉案件,在充分尊重和执行复议、判决结果的同时,剖析原因,完善流程,补齐短板,提升履职水平。2022年,市人社局发生行政复议4起(工伤确认1起,养老保险1起,劳动监察2起),行政诉讼2(养老保险1起,劳动监察1)。6起案件中,2起维持,2起撤诉,2正在审理过程中。

五、全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教育法》等人社领域法律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规章等系列法规规章,有效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普法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学法工作。在全局积极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2022年我局30名干部正在学习过程中二是扎实开展 “法治人社文化阵地建设。在局网站开辟《社会保险法》宣传专题,设置法律文件” “心得体会”“权威解读”“工作动态”“宣传资料等栏目,并且随时更新;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治动漫微电影征集等活动,增强单位法治文化氛围。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今年,我局继续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进校园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开展人社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进贫困户活动,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开展惠企维权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人社便民利民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促进人社政策落实落地;开展根治欠薪政策宣讲进工地活动,促进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五进五促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人社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度。2022年,先后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政策及预防知识》等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20余次;与市广播电台、《咸宁日报》、《南鄂晚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发布政策宣传栏10余期;与三家电信运营商签订短信合作协议,推送政策宣传短信20万条;无偿提供《咸宁市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宣传手册》《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读本》《就业扶贫政策宣传》等普法资料2000本。开展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将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由窗口单位扩展至全系统,营造人人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浓厚氛围。组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考试。组织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职工进行理论水平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限时答题,考场纪律严明有序、氛围紧张严肃。通过此次考试,激发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员参与业务技能在线答题活动。依托人社部统一开发的网络系统(手机apppc端)开展在线学习和答题活动,全市人社系统编制内外人员2000余人全员参与,提升了全市人社干部队伍业务技能水平。连续年,举办咸宁市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赛,通过比赛选拔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业标兵,把练兵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是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宪法成为常态。将宪法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考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法治知识竞赛和在线答题活动中,掀起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的高潮。制定《市人社局宪法宣誓工作规程》,精心设计宣誓流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要求一周内对新任职干部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在局大楼9楼安排宪法宣誓室,局3楼会议室为法制讲座厅。

六、2023工作思路和要点

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法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提高人社惠民政策知晓度,系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三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做好拟定、审核、上报、备案工作;五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社保稽核扩面、劳动合同签订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六是进一步依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七是要加强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继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八是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努力开创咸宁人社工作新局面。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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